2025年粵港澳大灣區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布局大賽項目報名
大賽簡介
為積極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助力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惠州市人民政府聯合舉辦2025年“粵港澳大灣區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布局大賽”(以下簡稱“灣高賽”)。為做好大賽組織發動工作,現將《2025年粵港澳大灣區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布局大賽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惠州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橫琴國際知識產權交易中心
協辦單位: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肇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惠州市科技、工信、商務、文廣旅體等市直相關部門。
支持單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香港品牌發展局。
合作單位:華冠產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
時間安排
2025年6月至8月啟動和推廣階段
2025年9月網絡投票和初賽評選
2025年10月至11月決賽評選和對接
2025年12月頒獎儀式
獎項設置
本屆大賽設金獎、銀獎、優秀獎共60項,獎金總額360萬元。具體獎項設置如下:
金獎10項:初創組、成長組各5項(其中專利類各4項、商標類各1項),獎金20萬元/項。金獎獎金合計200萬元;
銀獎20項:初創組、成長組各10項(其中專利類名7項、商標類各3項),獎金5萬元/項。銀獎獎金合計100萬元;
優秀獎30項:初創組、成長組各15項(其中專利類各10項、商標類各5項),獎金2萬元/項。優秀獎獎金合計60萬元。
除獎金外,以上獎項將同時獲得相關獎杯和證書。
設專項獎勵共50項(無獎金獎勵),具體設置如下:
投資潛力獎20項:初創組、成長組各10項(其中專利類名7項、商標類各3項)
轉化運用獎20項:初創組、成長組各10項(其中專利類各7項、商標類各3項)。
網絡人氣獎10項:網絡投票票數排名前10項(其中專利類7項、商標類3項)。
獎項要求
1.同一參賽主體,即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包含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不可重復獲得同類型金獎,且獲獎總數不得超過2項。獎項將根據成績排名去重錄取。已獲得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項目不可重復獲得專項獎勵。
2.晉級灣高賽決賽的項目將獲得獎勵證書。
3.為激勵省內各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灣高賽的支持,設立最佳組織獎
分組設置
本屆大賽所有參賽項目分為初創組和成長組,各組分別進行比賽:
企業參賽按2024年匯算清繳的營業收入進行分組,營業收入小于或等于2000萬元的列入初創組,營業收入大于2000萬元的列入成長組。
高校、科研院所的專利/商標參賽項目均列入初創組。
若參賽主體為多個企業聯合參賽或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參賽,則按參賽企業的2024年匯算清繳的營業收入總和計算,
參賽項目要求
專利類參賽項目要求
(1)參賽項目應當包含至少一項核心技術(含基礎技術、重要技術分支)的有效發明專利。所述專利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授權,語言限中文、英文。參賽項目擁有多件發明專利的,應明確其中一件發明專利為參賽核心專利。
(2)參賽項目的核心專利應當是2020年1月1日以后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除參賽核心發明專利之外,參賽主體應該將與參賽項目關系最密切且能夠形成組合的不超過10個全球范圍內的專利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一起參賽
(3)參賽項目所屬專利技術領域應以戰略性產業集群為主包括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新一代電子信息、綠色石化、智能家電、汽車產業、先進材料、現代輕工紡織、軟件與信息服務、超高清視頻顯示、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智能機器人、區塊鏈與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與增材制造、數字創意、安全應急與環保、精密儀器設備)。
商標類參賽項目要求
(1)參賽項目應當具有至少一件擁有市場價值、起到標識產源作用和能夠支撐產品或服務主營收入的國內(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注冊商標,該注冊商標作為參賽項目的核心商標,應得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授權,并連續使用1年以上。
(2)參賽項目所屬產業領域涵蓋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新型農業。其中先進制造業主要包括廣東省重點打造的20個戰略性產業集群。
(3)參賽項目在資格審查中,若存在商標侵權生效判決不滿一年的情形,將被取消其參賽資格。
(4)參賽項目在參賽期間,若在商標授權確權程序中被認定存在商標惡意搶注、商標圍積或商標不當使用等行為,將被取消其參賽資格。
其他要求
1.參賽項目在參賽期間,若存在參賽資料弄虛作假、惡意隱瞞等情形,將被取消其參賽資格
2.專利類參賽項目同組同一企業報名參賽項目不得超過3個,高?;蚩蒲性核皇軋竺麛盗肯拗?。商標類參賽項目同一主體(包含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報名參賽項目不得超過1個。
3.已獲得過以下獎項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比賽:
(1)已獲得過國家級、省級專利獎的項目;
(2)已獲得往屆灣高賽金獎、銀獎、優秀獎的項目:
(3)已獲得往屆灣商賽金獎、銀獎的項目。
參賽主體(團隊)要求
1.參賽主體為參賽項目相關專利/商標權利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由權利人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聯合組隊參賽
2.參賽主體應為在粵港澳地區內注冊的市場主體(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浉郯牡貐^以外注冊的市場主體,且相關專利商標已在粵港澳地區進行轉化落地(許可、轉讓、作價入股等),可由粵港澳地區內轉化落地合作主體牽頭,聯合報名參賽,但該類主體不可以獨立參賽。
3.參賽項目牽頭主體必須為項目核心專利/商標權利人(之一)。如果參賽主體為核心專利/商標的多個權利人之一的,且其他權利人不聯合參賽的情況,參賽事項應獲得其他權利人的書面同意。
4.參賽團隊成員可包括參賽主體在冊員工和服務機構在冊員工。一經報名,參賽團隊中的服務機構成員不可變更,參賽主體成員若發生變更,應經執委會同意并在大賽官網公示后更換大賽中上場答辯的人員,必須是已報名的參賽團隊成員
5.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可獨立作為參賽主體參賽,可與權利人聯合參賽。
6.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參加聯合參賽項目實行回避制度。同個服務機構不能派員同時參加比賽和大賽指導、評審、仲裁等工作。
7.參賽主體應社會形象良好,無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行為等不良記錄。參賽主體如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一年內因產品質量安全等問題受到行政處罰而影響品牌聲譽的,將采取“一票否決制”,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
成果運用
(一)對于有在大灣區落地轉化意向的參賽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享受大灣區內地九個地市人民政府有關創新創業、成果轉化、招商引資、人才引進、知識產權等落地轉化實施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各地市積極出臺政策,吸引優秀灣高賽項目落地轉化實施。
(二)對省內優秀項目,若有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險和證券化意愿的,由相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積極予以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務。
(三)優先推薦晉級決賽的中小企業加入國家專利產業化樣板企業培育庫。
(四)依托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集群知識產權協同運營中心重點園區知識產權綜合運營服務中心資源優勢,為參賽項目知識產權運營、落地轉化提供支撐服務。
(五)主辦地惠州市充分發揮區域優勢,利用好本地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園區等為參賽項目提供專利成果運營、落地轉化相關資源對接服務。
(六)對于決賽獲獎的廣東省內專利類項目,其參賽核心專利可由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推薦參評廣東專利獎不占推薦名額。
(七)對于大賽獲獎的項目,參賽主體可以在其專利產品上標注“灣高賽”名稱、LOGO及包含屆次在內的規范獎項名稱。
(八)參賽項目可免費參加大賽組織的各類對接會,與產業園區、服務機構、金融機構、資本市場等面對面對接交流,大賽將為參賽團隊提供創造、運營、保護等全方位支撐服務,助推參賽項目轉化落地。
媒體宣傳
圍繞賽事重要環節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多媒體的立體宣傳。積極利用視頻、文字、圖片、海報等方式,在各大中央媒體、省級媒體、港澳媒體,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網站、灣高賽官網、灣高賽公眾號等宣傳渠道對大賽進行廣泛宣傳推廣
報名聯系
聯系人:徐老師
微信號:huaguan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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