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龍南代言”新媒體網紅培育活動開始啦
SPRING
“我為龍南代言”新媒體網紅培育計劃工作方案
根據《龍南市2023年招游引客工作實施方案》(龍辦發〔2023〕5號)精神,為激發民間“小咖”、本地“網紅”短視頻創作積極性,形成全民推介家鄉、為龍南代言的持續性濃厚氛圍。經研究,決定開展“我為龍南代言”新媒體網紅培育計劃,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名稱
“我為龍南代言”新媒體網紅培育計劃
二、活動方式
由短視頻平臺創作者,圍繞龍南的山水風光、特色美食、人文故事等龍南元素以及即將舉辦的第32屆世界客屬懇親大會等內容,進行短視頻創作和宣傳發布,同時組織對優秀作品進行評選和獎勵,形成人人爭先為龍南代言的濃厚氛圍,進一步推廣龍南“圍屋之都·山水龍城”旅游品牌,加快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生態康養旅游后花園、世界級客家文化名城。
三、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市招游引客辦
承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旅局、市融媒體中心、龍南旅發集團、各景區景點
四、活動時間
1.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評選周期:每季度評選一次。
五、活動對象及短視頻平臺
1.活動對象:全國各地游客、短視頻愛好者、自媒體團隊等均可參與。因對作品內容和發布數量有一定要求,鼓勵本地短視頻創作者參與;
2.短視頻平臺:抖音、微信視頻號。
六、參與要求
1.作品內容健康、緊扣主題,角度自選、形式不限、積極向上、活潑生動、鼓勵創新,拒絕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動暴力內容,不得含有種族歧視和宗教歧視,不得污蔑民族傳統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隱私權等;
2.短視頻作品內容以宣傳龍南市旅游景區、酒店、民宿、非遺、文旅活動等為主,展示龍南旅游資源、文化特色,內容富有創意,有溫度、有情懷,能夠引起廣泛共鳴;
3.作品畫面清晰,內容完整,時長為30秒-180秒,橫豎屏皆可,原視頻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4.發布的視頻必須是原創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不得對特定企業或個人進行直接宣傳,不得壓印制作有關單位LOGO;
5.發布作品時,需要添加話題#我為龍南代言,同時關注并 龍南市文廣新旅局官方賬號(抖音號:江西龍南文旅;微信視頻號:龍南文旅)。
七、評選規則
1.評選對象為優質賬號;
2.參評賬號每季度不少于2條龍南文旅相關的原創視頻;
3.根據發布作品的網絡數據(點贊、轉發、評論等)結合作品內容及專家意見進行綜合評選;
4.參與評選的作品流量(包括點贊數、評論數、轉發數)須為自然流量,嚴禁刷票,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
5.獲評的優質賬號,其發布的龍南文旅相關視頻作品使用權歸龍南市文廣新旅局所有,同意拷貝相關原視頻給龍南市文廣新旅局,其有權利在任何宣傳場景和平臺上播放、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八、獎金
每季度一評選,綜合評出三個等次的優質賬號:一等獎6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4000元,各等次評選數量視作品質量綜合確定。
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龍南市招游引客工作領導小組。
有才華的網友們
趕緊開啟你的短視頻之旅
https://mp.weixin.qq.com/s/KKJVAFiVbBNY5eBc1vis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