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標志(LOGO)設計征集比賽
學院簡介
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簡介
設計學院立足培養內蒙古經濟建設所需的創新型、應用型高水平設計人才的目標,遵循現代設計教育規律,服務區域,關注時代,放眼世界。在三十余年的設計學科專業教育教學中,始終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注重挖掘和汲取具有鮮明民族與地域特色的內蒙古設計藝術資源,形成自身特色,現已成為內蒙古自治區高水平設計藝術人才培養的搖籃。
設計學院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雕塑、藝術設計學、產品設計、公共藝術、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8個本科專業及專業方向;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三個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向,現有在校本科生870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59名。設計學院擁有一支教學與科研能力突出、結構合理、富有創新精神的教師隊伍,現有專職教師4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1人,碩士研究生導師12人,自治區級教學團隊1個。
近幾年,設計學院在學科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科研與創作、基地平臺建設、學生創新實踐等方面均取得較好成果。近10年,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自治區級品牌專業1個,自治區級一流本科課程5門,自治區級精品課2門,獲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1項;自治區級實踐教學示范基地(設計中心)3處,自治區級工業設計中心1處,自治區產學研示范基地2處,自治區級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2處;獲批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40余項。
設計學院積極開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先后與美國佛蒙特大學、日本岡山縣立大學、丹麥皇家美術學院、蒙古國國立藝術大學等11所國外知名大學建立交流合作關系,師生多次赴美國、日本、丹麥、蒙古國等地進行學術交流活動。
設計學院注重實踐教學建設,與國內20余家企事業單位共建實習實踐、聯合培養平臺,有效開展專業實習實訓,著力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與創新實踐能力。近五年來,學生獲國家及自治區級以上各類專業獎項500余項,部分學生已成長為業界知名專家、企業中堅力量,社會反響良好。
為加強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對外宣傳,展示學院辦學特色與成果,增強學院師生和廣大校友的認同感,現面向全院師生征集設計學院形象標志設計方案。
征集內容
“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簡稱“設計學院”)標志(LOGO)(包括標準圖形、標準色彩及標志與標準字組合形式)。
征集時間
2022年3月26日——2022年4月26日
征集對象
面向全院師生征集
征集標識要求
1.作品應充分體現我院的辦學特色,依托內蒙古的深邃文化底蘊,以及充滿活力、健康的時代新氣息。
2.標志設計要簡潔,新穎獨特,色彩協調,辨識度強。且適合各類載體和環境中制作應用(如平面和立體印刷品、紀念品等各種材質制作需要以及電子媒介等的宣傳傳播)。
3.標志設計應提供彩色稿、墨稿(網格圖),并附標志設計說明。
4.按A4紙提供書面設計稿,標識設計尺寸:120mmX120mm。同時應提供JPG或PDF格式、分辨率為350 DPI的電子版,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5.所有征集到的參選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概不退稿,主辦方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修改。
6.本次征集活動所征集到的參選作品,所有權、著作權等相關知識產權均歸屬主辦方所有。
參賽作品提交要求
1.需提交以下資料:“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標志征集作品信息一覽表(包括設計人信息、標志設計說明)、設計效果圖(黑白、彩色稿各一份)、作者身份證掃描件,以上材料電子版與紙質版各一份。
2.參選作品的電子版采用電子郵件方式遞交,請以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274510621 qq.com郵件標題注明“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標志征集”。
3.投稿人可提交多個作品,每件作品均應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4.集體創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創人的身份投稿。
5.投稿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25日下午5時,逾期作品不能參選。
作品評選及獎項設置
1.評選方式:作品評選由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委托評審專家委員會形成評審意見,專家意見作為評審依據。
2.獎項設置:標志(Logo)中標作品1項,獎勵人民幣3000元并頒發榮譽證書;入圍獎5項,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并頒發榮譽證書。
注意事項
1.參選作品必須保證為原創作品,參選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參選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相關法律責任由該作品的投稿者承擔。作品不得含有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規的內容。
2.主辦方在向有關應征者支付獲獎參選作品的獎金外,不再向應征者支付其他報酬和費用。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主張分享其獲獎參選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其他利益,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方傳播該作品。
3.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獲獎的作品視為主辦方委托創作的作品,主辦方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及該作品為標志的商標注冊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征者參選即視為認可前述條件。
4.主辦方對獲獎作品享有展覽、編輯修改、網絡傳播,以及用于廣告宣傳、出版發行等權利,主辦方不承擔參選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導致的任何責任,相關責任由相應應征者承擔。
5.附件1請見“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標志征集作品信息一覽表.doc。
6本次活動解釋權歸內蒙古藝術學院設計學院。
https://mp.weixin.qq.com/s/jwflpMngoPOeiq5Iem3W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