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縣旅游吉祥物設計大賽征集作品
塔河縣為進一步宣傳特色旅游的效應和影響力,展現獨特魅力,提升塔河知名度,推動塔河旅游產業跨越發展,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從即日起,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塔河縣旅游吉祥物。
一
征集項目:
塔河縣旅游吉祥物
二
征集時間:
本次征集活動自2022年4月2日開始至2022年4月17日17:00時截止。逾期發送或未在指定時間發送到郵箱的應征作品,主辦單位不予接收。
三
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眾,對征集的吉祥物感興趣并具備相關能力的組織和個人均可參與此次征集活動。
四
征集要求:
1、以棕熊為設計主圖形象,應征作品要積極向上,健康陽光,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廣泛的親和力,形象設計要構思新穎、創意鮮活,并具備附屬品靈活的開發空間,適合電子媒介、平面廣告、模型制作的宣傳推廣。設計作品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
2、吉祥物形象要與塔河縣文化底蘊、綠色生態資源優勢、歷史人文相契合,突出鄂倫春民族風情、服飾文化、驛站文化、鄉村體驗、運動休閑、美好生活等要素。
3、應征吉祥物應由一個或一組(兩個或兩個以上)吉祥物形象組成,并配有符合吉祥物寓意象征的名稱(名字)。作品需附主題100字左右創意說明、理念、含義和設計電子版稿件,電子版稿件需提供尺幅為A4標準大小的三視圖(包含:正面、正側、背面),吉祥物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態的多幅圖稿組成,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為JPG,顏色為彩色,文件不小于5MB。所有稿件必須為完整稿,不接受草稿。同時,請設計者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圖,以便入選后提供給主辦方。
五
評選方法:
1、作品評選將由旅發大會領導小組指揮部組成評審小組審議,在規定時間內確定入選作品,完成提交作品的集中研討、評審工作。
2、入選作品將通過媒體予以公布,并對作品作者給予一次性獎勵。如無優秀作品,將不采用。
3、主辦方具有本次評選吉祥物的最終決定權。
六
獎項設置:
參選設計者將贈送紀念品一份,經過評審后采用的作品給予設計者3000元獎勵。采納的設計作品如需修改和進一步合作,具體事宜可就實際情況再協商。
七
征集聲明:
1、應征作品須為原創,要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2、本次征集不收報名費,所有應征作品不退還,投稿者自留底稿。
3、獲獎應征作品視為接受組織單位的委托創作作品,其著作權和使用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自行選取使用,有權自行對其需要完善之處進行修改,并在相關宣傳推廣活動中使用。
4、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八
投稿須知:
本次活動采取電子形式投稿,應征作品電子稿材料發送至郵箱:thlfdh@163.com。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塔河縣旅游吉祥物征集”字樣,作品和創作者信息以附件形式上傳,請注明作品簡介、設計理念寓意、作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單位名稱等準確信息。
塔河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VOSsPXg8J7l8M4gQYNKO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