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兒童友好城市LOGO等你來創意
為準確、鮮明、生動概括“日照兒童友好城市”形象,擴大日照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形成統一、鮮明的品牌傳播形象,日照市婦兒工委辦公室特向社會發起日照兒童友好城市LOGO征集活動,有關要求如下:
征集內容
日照兒童友好城市LOGO,主要體現日照元素和兒童友好城市元素(可中英文搭配)
主辦單位
日照市婦聯、日照市婦兒辦
作品要求
LOGO征集要求
日照兒童友好城市LOGO要簡潔大方,色彩明快,創意新穎,適合單色和彩色印刷,電子文檔應以JPG或PSD格式,且文件不小于5M,并附設計說明(簡要說明設計構思、寓意和創意)。
1.主旨突出、設計簡潔、易于辨識。
2.體現日照文化特色,突出兒童元素,符合國際慣例,具有藝術感染力。
3.應用性強,適用于兒童活動場所、公益廣告宣傳、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種載體上使用。
4.應明顯區別于其他著名標識。
5.LOGO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彩色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6.設計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作品具有創新性,不得與其它標識、標志、形象雷同。設計行為屬于設計作者第一次發布行為,參選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如有侵權,由設計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7.作者報送作品參與此次活動,即表示同意主辦方對其報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擁有非商業性使用權,作者享有署名權。
8.作品被選中后,設計方必須提供以上要求設計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種矢量圖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體,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9.被選中的設計作品,主辦方支付獎金后,即擁有該作品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布權,有權對設計作品修改、組合和使用等。
10.應征作品一經采用,設計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否則構成侵權,主辦方保留依法追究設計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征集方式
參與者發送電子郵件參與征集活動,郵件請注明“日照兒童友好城市LOGO”。
征集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電子郵件以發送時間為準)
郵箱:rzsfeb@163.com
咨詢電話:0633-8781617
作品征集結束,由主辦方進行初步篩選,將篩選后的作品網上公示,并進行網絡票選,同時邀請專家對公示作品進行專業評審;將網絡票選結果與專業評審情況進行綜合評審,得出相應獎項獲得者。最終被選定為日照市兒童友好城市LOGO的組織或者個人,將獲得現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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