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評選辦法
第二屆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評選辦法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簡稱“大賽”)的宗旨,公開、公平、公正地評選出優秀作品,根據《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第二屆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的主題是“創意發掘多元價值設計引領未來鄉村”。參賽作品要包含中國鄉村文化元素和鄉村振興目標要求。
第三條大賽組委會秘書處負責參賽作品的形式審查。不符合作品提交規范、缺少承諾書,或報名表缺少關鍵信息的,都將視為無效參賽作品。由多名作者共同完成的參賽作品,署名順序以提交的報名表為準。
第四條根據《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賽制》,大賽按照“省賽/總預選賽+總決賽”方式組織,按照統一規則評選。省賽評選由各省按照本辦法自行組織,受專家委員會和秘書處監督;總預選賽由秘書處按照本辦法組織,受組委會和專家委員會監督;決賽評選由專家委員會組織,接受大賽組委會和社會監督。
第五條大賽專家庫由創意設計、鄉村文化、產業與投資、“三農”政策等相關領域專家構成,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大賽承辦方、相關學術機構和行業組織可以推薦專家入庫。省賽、總預選賽和總決賽評選都應從專家庫中隨機選取專家組成專家組;每個賽道(單元或類別)的專家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其中設計領域專家占比不低于1/2。
第六條參加大賽評選的專家應當簽署公平公正評選承諾書,按照大賽規則獨立評選。
第七條參賽作品有以下問題之一的,不得參與評獎。
(一)作品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或國家大政方針;
(二)作品不符合公序良俗,有明顯的低級趣味、嘩眾取寵等問題;
(三)作品違反生態可持續原則,用國家禁止的材料制作或存在高耗能、高污染等問題;
(四)作品沒有包含中國鄉村文化元素,不符合大賽主題。
第八條如果作品獲獎后被發現存在抄襲、剽竊、冒名頂替等違反知識產權法律或誠信原則,組委會也有權及時收回獲獎證書和獎金。
第九條基礎賽道作品(即村莊設計、鄉村景觀設計、鄉村公共設施設計),專家組按照文化性、美觀性、創新性、實用性、市場性五個維度進行作品評選,采用百分制,評選時各占20分。
1.文化性。參賽作品要包含中國鄉村文化元素,既可以是歷史的,也可以是現代的。評選時重點考察作品對中國鄉村文化傳承、創新、發展上的承載作用。
2.美觀性。參賽作品遵循公序良俗和公眾審美取向。評選時重點考察作品在視覺、聽覺、嗅覺、觸覺方面能夠為大多數人帶來愉悅感受的能力。
3.創新性。大賽倡導、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的表達方式來創作?!靶隆钡母拍钍侵冈谠撛O計領域中引入新技術、新材料、新型表達方式。評選時,新技術、新材料、新型表達方式的采用應遵循生態、環保、低碳原則。
4.實用性。參賽作品符合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具有實際的應用場景和突出的實用價值。評選時應注意不同類型設計具有不同實用價值標準。例如,裝飾類產品與工具類產品具有不同的使用價值。
5.市場性。參賽作品預期轉化后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較高的市場價值。
第十條專項賽道作品,專家組分別按照各賽道五個評審維度進行評選,采用百分制,評選時各占20分。。
1.數字鄉村賽道:適用性。在農業農村生產、生活、管理領域具有實際應用場景,具有較大(或潛在)市場需求;經濟性。數字化產品、平臺或系統具有經濟效率,在使用中能夠獲得正收益;易用性。設計貫徹簡潔易用理念,數字化產品、平臺或系統的使用者容易上手使用;創新性。數字化產品、平臺或系統設計應用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術,技術指標良好;穩定性。使用過程中性能可靠、穩定,不易損壞或出現故障。
2.食品與包裝賽道:文化性。評選時重點考察作品對中國鄉村文化傳承、創新、發展上的承載作用,鼓勵古今文化、中西文化融合;美觀性。遵循公序良俗和公眾審美取向,評選時重點考察作品在視覺、聽覺、嗅覺、觸覺方面能夠為大多數人帶來愉悅感受的能力;實用性。符合食品流通和消費的實際需要,有實際的應用場景和突出的實用價值;市場性。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較高的市場價值;創新性。倡導、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的表達方式來創作。
3.區域品牌賽道:創意性。評價區域品牌在品牌定位、品牌內涵、文化挖掘、形象設計等方面的創意水平;規范性。評價區域品牌管理中標準、認證、監督、追溯等方面的規范性和實用性;傳播性。評價區域品牌宣傳推廣基礎上的傳播能力和水平;市場性。評價區域品牌在帶動當地產品、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和能力;帶動性。評價區域品牌對于農民增收的帶動作用。
4.非遺賦新賽道:文化性。參賽作品須包含鄉村非遺文化元素,重點考察作品對鄉村非遺文化的傳承、傳播能力;適用性。參賽作品應具有實際用途,重點考察作品在地適用性和實際應用水平;創新性。參賽作品創意獨到、形式新穎,在創作設計理念、材料、造型形態、工藝技術或功能應用上等有所創新;市場性。參賽作品應具有市場變現能力,重點考察作品的市場空間和經濟收益;帶動性。參賽作品能夠帶動農民參與,為農民增收致富提供機會。
5.鄉村民宿賽道:文化性。參賽作品要深挖當地人文歷史資源,展現區域特色。評選時重點考察作品對在地鄉村文化傳承、創新、發展上的承載作用;美觀性。參賽作品遵循公序良俗和公眾審美取向。評選時重點考察作品在視覺、聽覺、嗅覺、觸覺方面能夠為大多數人帶來愉悅感受的能力;創新性。大賽倡導新理念,鼓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的表達方式來創作。評選時,新技術、新材料、新型表達方式的采用應遵循生態、環保、低碳原則;實用性。參賽作品符合民宿經營的實際需要;帶動性。對民宿建成后的市場前景及帶動當地農民就業增收的預期。
第十一條總預選賽按照五個維度采用專家投票方式確定入圍作品。入圍總決賽作品在評定獲獎等級時,采用專家評分+專家委員會綜合評議方式確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第二屆印跡鄉村創意設計大賽專家委員會通過生效,秘書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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